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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告母子乱伦诉咱们,塑造美国法和政府高层决策.

母子乱伦本书告诉咱们,塑造美国法和政府高层决策的是那些有趣的人际关系、人们的个性和他们所关注的议题。——《波士顿邮报》 2009 年,在奥巴马的主席就职典礼上,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搞砸了宣誓仪式,这可谓最高法院与白宫之间紧张关系的壹个象征。更富戏剧性的壹幕是, 2012 年,罗伯茨在“奥巴马医保”案中改动立场,转而投票支持奥巴马的筹划,此举影响深远,时至今日仍有争议。长久以来,美国的政治、商业、公共安全、个人自由等一切议题都取决于玖名大法官的衡量。在许多问题上,联邦最高法院的号召力远大于白宫或国会。 《誓言》记录 2009 — 2012 年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重大轨迹,以及美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杰弗里·图宾对大法官及其肆拾余位助理进行了第壹手的访谈,他向读者展示了大法官们怎样作出壹个个主要判决,描绘了壹群至今仍举足轻重的政治法律精英,讲述剧变时代的美国社会将何去何从。 杰弗里·图宾(Jeffrey Toobin,1960— ),《纽约客》杂志专职作家,有线电视新闻网(CNN)首席法律分析师。图宾曾任《哈佛法律评论》编辑,于 1986 年以最优成绩获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先后担任自立检察官劳伦斯·沃尔什的助理顾问、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的联邦助理检察官。 1993 年加入《纽约客》。 图宾其他已出版作品包含:《玖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开庭陈述:美国诉奥利弗·诺斯案》《辛普森案:壹场世纪审判》《莱温斯基事件真相:壹个没有英雄的故事》《法庭上的巅峰对决》。图宾曾获美国律师协会银法槌奖、J. 安东尼·卢卡斯非虚构作品奖。 于霄,上海师范大学副教授,律师。译著有《在世界与我之间》《我清楚笼中鸟为何歌唱》《无辜的人:壹个美国小镇上的谋杀与冤案》《正义的慈悲: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等。 “我来问您个问题,”格雷格·克雷格说,“您觉得有人觉得他不是元首吗?” 那是 2009 年 1 月 21 日上午拾点半。克雷格在担任首脑法律顾问壹职的第壹天,就接到了壹个突母子乱伦如其来的电话。 打电话来的是戴维·巴伦。巴伦也是刚刚到任,担任法律顾问办公室的贰把手,该办公室是司法部部长的内部法律团体,即将上任的部长是埃里克·霍尔德。 前壹天是在兴奋和喧嚣中度过的,奥巴马宣誓就任美国第肆拾肆任主席,克雷格和巴伦都没太在意首席大法官小约翰·罗伯茨主持元首宣誓仪式的方式有什么特别之处。翌日壹早,巴伦看到报纸上有几篇播报说宣誓仪式搞砸了,决定弄个明白。他对陈述的发觉有些忧虑,不得不给克雷格打个电话。 美国宪法的大部分内容皆是宏大的,概括的,仅在壹个条款中利用了第壹人称“我”和“我的”。那是第贰条第壹款:“在他就职之前,他应宣誓或誓愿如下:‘我郑重宣誓(或确认),我必忠诚地执行合众国元首的职务,并尽我最大的能力,坚持、保护和捍卫(preserve, protect and defend)合众国宪法。’” 宪法第壹条界定了国会权力,其篇幅是第贰条的两倍多。这壹差异反映了制宪者的信念:政府的立法分支享有最大权力。(

母子乱伦

第叁条创设了司法分支,但全文仅叁佰柒拾陆个单词,是第贰条篇幅的壹半。)但宪法文本中完整收入壹份正式誓言这种安排还是反映出首脑职位,更具体地说就是主席的重大性。她也是宪法中唯壹映现的誓言。相形之下,副元首的誓言由国会法案确立,而且现行版本是从 1884 年才开启适用的。 美国制宪者在拟定誓言文本时借鉴的是颁行于 1689 年的《英格兰加冕礼誓言法案》,但两份誓言的差异拾分显著。国王必须在壹位英格兰国教会主教或大主教的跟前宣誓,美国并无这样的规定,而乔治·华盛顿在 1789 年开创了由法官主持宣誓的传统。纽约州法官罗伯特·利文斯顿主持了美国历史上第壹次元首就职仪式。(当然,那时华盛顿还没机会提名任何人去联邦最高法院做大法官,肆年后,威廉·库欣大法官主持了华盛顿第贰个任期的宣誓就职仪式。)元首誓言的教会起源也反映在“宣誓(或确认)”这壹选项中。某些基督教教派,譬如教友会,不认同“宣誓”(swearing)壹词的用法,因此宪法要确保不把他母子乱伦们排除在外。(只有富兰克林·皮尔斯首脑在 1853 年选择了确认誓言的做法。) 与就职仪式有关的多项传统都始于华盛顿,身为第壹任主席,华盛顿预见到了这个结果。“作为咱们迎来的第壹件事,他会确立壹个先例,站在我的角度,我期待这些先例能固定为真正的原则。”就职典礼后,华盛顿在致詹姆斯·麦迪逊的信中写道。典礼于 1789 年 4 月 30 日举行,地点是位于曼哈顿下城的联邦厅的台阶,华盛顿在壹位法官而非神职人员的引领下宣誓。他身穿平民服装,而非军事制服。当他宣读誓词的时候,他把手放在《圣经》上。仪式壹结束,他就发布了壹个简短而鼓舞人心的演说。他保证每位热切盼望的公民都能参加和观看宣誓仪式。 1789 年,华盛顿·欧文陆岁,但他明显也是就职典礼的观礼者之壹,他在 19 世纪 50 年代回忆道,新元首在结束誓言之际说,“愿上帝帮助我”(So help me God)。当初的记录并未提及华盛顿说过这句话,他是否说过至今仍存疑。无论怎么,现代的母子乱伦历任元首都选择在宣誓后加上这壹句。 就像美国政府的其他方面相似,元首宣誓仪式的演化也充裕了偶然因素。 1797 年,奥利弗·埃尔斯沃思成为第壹位主持宣誓的首席大法官,宣誓就职的是约翰·亚当斯,此后,由美国最高级别的法律官员执掌典礼便成为传统,但有时也不是由首席大法官出面。(约翰·泰勒和米勒德·菲尔莫尔就是在下级法院法官眼前宣誓就任的。)暗杀行为导致了就职典礼中的急就章。詹姆斯·A. 加菲尔德于 1881 年遇刺后,切斯特·A. 阿瑟在纽约州最高法院壹位法官的主持下宣誓;威廉·麦金莱 1901 年去世,西奥多·罗斯福跟随壹位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宣誓。最广为人知的壹次宣誓仪式要属 1963 年 11 月 22 日得克萨斯州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萨拉·T. 休斯在空军壹号上为林登·B. 约翰逊元首主持的那壹次。情感因素有时也会起作用。小约翰·卡尔文·柯立芝4在级别较低的公证人约翰·C. 柯立芝跟前宣誓,由于约翰是他的爸爸。 1933 年,富兰克母子乱伦林·D. 罗斯福在未被首席大法官查尔斯·埃文斯·休斯打断的情况下宣读完了全部誓词。 尽管宪法文本规定得很清晰,但誓言的实际措辞却在不断变化。首席大法官威廉·霍华德·塔夫特 1929 年为赫伯特·胡佛主持宣誓仪式时说的是“保持、维护和捍卫”(preserve, maintain and defend)宪法。大多数人那时没留意这个错误,但守在收音机旁收听典礼的壹个拾叁岁的小姑娘听出来了,并写信告知首席大法官。塔夫特回了信,还披露了早前发生的另壹个错误。“当我在首席大法官富勒引领下宣誓的时候,他发生了类似口误,”塔夫特在给这个名叫海伦·特威利格的女孩的回信中写道,“但那个年代没有收音机,只有坐在举办宣誓仪式的参议院会议厅的人才能察觉到这个错误……您记错了我说的话,我说的是‘坚持、维护和保护’(preserve, maintain and protect)……您可以把措辞上的这种转换归因于壹个老人家的记忆失误。” 1945 年,哈兰·菲斯母子乱伦克·斯通在领誓时起头“我,哈里·希普·杜鲁门(Harry Shipp Truman)……”杜鲁门名字中间有字母,但他没有中间名,他回应道:“我,哈里·S. 杜鲁门(Harry S. Truman)……”贰拾年后,林登·约翰逊直至宣誓中途才想到应举起右手,首席大法官沃伦说的是“首脑职位”而非“主席”。 2009 年 1 月 21 日上午,戴维·巴伦只能大致回想壹下美国历史上的这壹独特困境。比这些历史上的趣闻轶事更关键的是法律,而法律的规定……并不全然是清晰明了的。和奥巴马班子的多位成员相同,巴伦是向哈佛法学院告假的壹名教授,他马上意志到,没有哪份权威资料能在誓言的法律意思上给他以指导。对新手来说,就连誓言实情是否主要都不甚明了。依据宪法第贰拾修正案,乔治·W. 布什的任期于 1 月 20 日中午结束。选举团已举行会议,确认奥巴马是大选的获胜者。那么,奥巴马可能在前壹天中午就已成为元首,就算那时他尚未宣誓。但是,宪法也规定“在他就职之母子乱伦前,他应”宣誓。当然了,诸如此类的暧昧不 明在宪法中比比皆是。 接下来,正如全部优秀律师会做的那样,巴伦着手寻找先例。最高法院未就这个问题作出过判决,但法律顾问办公室在有关元首继任的很多问题上发布过正式意见,巴伦就找到了壹份 1985 年的意见。各州于 1967 年批准的宪法第贰拾伍修正案规定了在首脑亡故或丧失履职能力的情况下应当怎样做。法律顾问办公室的意见提及,尽管宪法“规定了主席誓言,但在宣誓的效力上并未作出全然清晰的规定,历史经验和权威理论说明,宣誓并不是就职之前必不可少的步骤,也不是元首权力的自立来源。尽管如此,宣誓仍然是宪法对元首规定的壹项义务,而且应是新任元首最早履行的壹个行为”。那么,宣誓是受到举荐的行为而不是强制性的,或许如此。 对巴伦及其在法律顾问办公室的同事来说,这不仅仅是壹个抽象的法律问题,此中也有政治维度。奥巴马在选战中打的壹张王牌就是信守法治。如果他回避了宣誓规则中的疑难问题,会让人们有何观感?也许,更

 

重大的是,奥巴马的政治对手们将会怎样做?宪法第贰条还规定“只有降生时为合众国公民的人”可被选为元首,而壹群批评者坚持不懈地声称,奥巴马 1961 年诞生于夏威夷并非事实。挑起另外壹场针对奥巴马元首任职资格的潜在宪法争议,这是否明智? 巴伦也从宪法发展的大背景中去理解誓言问题。自 20 世纪 60 年代始,联邦最高法院及其他领域的自由主义者发展出壹种基于“未列举权利”理念的理论。即便壹项权利未在宪法中明确规定,最高法院也可以依据宪法明文规定的意涵、先前的判决和美国社会的大发展来扩张美国人的自由。这壹时期最著名(或者说最遭人诟病)的是,最高法院承认了宪法上的隐私权,该项权利成为保护女性选择堕胎之权利的基础。 不过,近些年来,“未列举权利”理论壹直受到保守主义者的猛烈抨击。在最高法院,主导这壹批评的是安东宁·斯卡利亚和克拉伦斯·托马斯,他们的立场被称为“文本主义”,也就是说,如果宪法未明确创设壹项权利,该权利就是不存在的。文本主义的近母子乱伦亲是原旨主义,她所主张的是,必须按照当初制定和批准宪法的人们的理解去解释宪法。无论是凭据文本主义还是原旨主义,隐私权,当然还有宪法上的堕胎权,全是不存在的。 如巴伦所知,文本主义当初正占上风,而这壹点对元首誓言事件是有影响的。在就职宣誓问题上,也许会有法官采取字面即文本的分析方法。如果奥巴马没有逐字逐句地严格按照宪法第贰条的规定宣誓,那么他实际上有可能—也仅仅是有可能—还不是首脑。而如果以此为依据,那么奥巴马采取的任何正式行动都可能在法庭上遭到质疑。至少,某位联邦法官恐怕会忍不住就此问题举行壹场听证。至少,启动这样的法律程序会让人心烦意乱。无疑,刚上任的奥巴马可不想这样开启叙述的任期。 总之,巴伦对克雷格说,让罗伯茨和奥巴马重新进行壹次完美无误的宣誓也许不失为壹个好主意呢。 当巴伦说出他的忧虑时,格雷格·克雷格大为震悚。正是在而今,克雷格认识到他错过了壹个关键的事实。前壹天,在奥巴马宣誓的时刻,克雷格站在国会大厦门口等待新任主

 

席,他会在午餐之前签署壹个仪式性的宣言。克雷格那会儿心不在焉,简直没听宣誓环节和奥巴马的就职演说。 在 2008 年之前的拾贰年间,美国经历了恐怖主义袭击、经济灾难和数场战争。联邦最高法院的诸多判决还是关键的遗产。政治、商业、公共安全、个人自由的未来,一切这壹切都取决于大法官们的衡量。咱们的选举应该怎样进行?种族在美国社会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在这些问题和许多其他问题上,联邦最高法院的号召力远大于政府的行政或立法分支。 那些年里,最高法院被重构美国政治的发展趋势所变动,这种趋势就是共和党的演化。在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的主导下,自由主义如日中天,在那以后的两代人的时间里,最高法院在很大程度上被共和党人中的温和派控制。在这个时期,首先是路易斯·鲍威尔,接下来是桑德拉·戴·奥康纳,他们自觉地将最高法院约束在政治光谱中的中间位置。那些大法官——事实是是共和党中的那部分成员——此刻都退出了。现在主导最高法院的是罗伯茨、安东尼·M. 肯尼迪、母子乱伦安东宁·斯卡利亚、克拉伦斯·托马斯和小塞缪尔·A. 阿利托,他们所代表的是当代的共和党。 即便在这个稳定的组合中,论见识、理解力及对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生活中的地位的研判,罗伯茨也比他那些保守派和自由派同事站得高看得远。这壹点在以下案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最高法院 2011 — 2012 年开庭期那个令人头晕目眩的结尾,首席大法官加入了最高法院肆位自由派的阵营,支持《可负担医保法案》(the Affordable Care Act)——巴拉克·奥巴马元首的标志性立法成就。至少从短期来看,罗伯茨的投票令包含他肆位持异议的同事在内的保守主义者极度失望。尽管罗伯茨作出了这样的投票,但他仍然相信更改——不总是相信,也不追求壹蹴而就。罗伯茨明白,权力有时候应充分运用,有时候也应被看管起来。世易时移, 2012 年的全国自立企业联合会诉西贝利厄斯(National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 v. Se母子乱伦belius)壹案的判决将会给罗伯茨、给保守主义事业以回报。作为壹位正当年的法官,又拥有终身职位,罗伯茨有的是时间,可以打壹场漫长的比赛,而他也正是这样做的。 保守主义之因而在最高法院占优势,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共和党在首脑大选中的胜利,归因于那些资金充足的支持者,但也源于观念的力量。在上壹代,最大的保守主义项目是原旨主义,即按照所谓制宪者们的理解来解释宪法。在这壹进程中,保守主义的拦路虎是“活的宪法”,这壹观念在起源上据说属于自由主义,他以为宪法的意向随时代的变迁而变换。但保守主义者如此强调原旨主义,又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功,他们或许在无意间证明了:宪法的确是活的,她回应并变更着当代政治。 奥巴马与罗伯茨之间的差异是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间大冲突的体现。他们都受人尊敬,智慧过人,但他们对宪法的理解不同。他们之间这场斗争中唯壹断定的壹件事是:谁的筹码更高,谁的赢面就更大。 「城市早报」壹家大型牢狱关闭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以及来自全球 11 个城市的新闻 .欧美色情网站